楊 蔚《中歐國際工商學院管理學助理教授》
元宇宙作為新興商業概念,正在全球范圍內迅速發展,這是當前互聯網技術和商業生態快速演變和進步的必然結果,其引起的廣泛關注體現了市場對未來互聯網技術和經濟發展方向的探索和預期。
值得注意的是,元宇宙的發展現狀以及社會對於元宇宙的探索還存在不少問題,需要統一的國家政策進行約束和規范,才能保障這一領域的良性健康可持續發展。
第一,目前元宇宙賽道尚處於初期階段,已出現不少投機炒作,增加了市場風險。
元宇宙造就了大量機會和價值增長潛力,但不少領域也出現了盲目跟風、投機炒作、投資過熱等潛在問題,使元宇宙作為構建數字社會的主要形態,偏離發展正軌,進而延緩了其應有的發展速度,甚至影響到社會資源的配置效率和穩定發展,以及中國在全球新一輪數字經濟競爭中的優勢地位。
第二,元宇宙相關的政策和制度在適用性和解釋力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脫節和滯後,有可能成為其發展和增長的掣肘。
目前,尚無專門針對元宇宙的法律體系,元宇宙的穩健發展迫切需要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
元宇宙相關增長的核心動力來源於社會化的數字互聯網發展,包括數字社區,虛擬現實等,但如何重塑元宇宙數字社會運行與現實法律法規的關系,加強對元宇宙相關商業和創新的監管,建立並完善能夠保障元宇宙經濟社會系統正常運行的法律規范,控制相關經濟風險,從制度上保障並優化數字化虛擬體系中的資源配置,是在元宇宙數字社會的建設中亟待解決的問題。
第三,與實物資產相比,數字化信息和創新的經濟價值難以被準確評估,因此,與元宇宙相關的先進技術和內容創作還得不到充分開發。
首先,當前的經濟增長並沒有完全反映出數字化創作和數字信息的真正價值,特別是未明確量化確權的數字資產。
其次,數字信息資產缺乏直接的價值評估和交易機制,價值捕捉和發現功能的缺失導致企業不得不改變商業模式,間接獲取數字和信息資產的經濟價值,從而影響企業和市場的創新焦點和行為導向,偏離實際的價值創造,掣肘市場和技術研發的效率。
最後,目前高發的平臺數據隱私和數據泄露等問題,同樣源於用戶信息未在現有的互聯網和經濟模式中明確其價值及歸屬。
大范圍用戶數據的占有也加劇了平臺的壟斷傾向,提升了市場監管成本,降低了經濟運行效率。
基於上述問題,如何借元宇宙熱潮,鼓勵支持新興互聯網技術打造經濟增長新方向,有效監管並降低經濟社會風險,成為政策層面亟待解決的問題。
因此,眼下亟需建立有效數字資產的價值發現與保障機制,兌現數字資產的實際價值,支撐和激勵元宇宙背後的數字資產生產與流通,讓未來互聯網發展作為新經濟增長點的源泉和動力。
具體對策建議如下:
第一,在現有的產權制度基礎上,完善對數字資產的產權保護和確權規則,加強對數字資產的產權保護體系。
在元宇宙發展過程中,區塊鏈和非對稱加密等先進技術已經成為最受關注的增長熱點和價值潛力。
這些技術與數字資產有著相同的數字原生特點,應充分利用區塊鏈和非對稱加密等符合數字資產特點的新興技術及其相關的模式,鼓勵數字資產產權確認新模式,為數字資產經濟價值的充分兌現打下制度基礎和保障。
區塊鏈等元宇宙相關技術在制度建立方面的探索和嘗試,也能反哺、改造和強化現有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比如建立專利使用的追蹤情況,提高產權保護的約束力和執行力,進一步激勵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的創新和增長。
第二,明確新型數字資產的產權歸屬,完善法律法規方面的保障。
從法律法規上保障實現數字資產的所有權流通,鼓勵市場經濟的價格發現,兌現數字資產的經濟價值,讓數字資產更好參與到經濟運行過程中。
比如,人工智能生成的藝術創作和產品,需要在法律層面明確參與創作的各方,包括算法開發者、數據素材提供者和實際創造人的權利和責任,特別是對於作品和產品的擁有權、使用權和轉讓權,以保障數字資產交易的合法性和交易參與各方的經濟利益。
第三,從法律法規層面強化數字資產價值、歸屬和產權的合法性和保護機制,保障數字資產的權益,從制度上促進數字資產相關經濟發展的穩定高效發展。
同傳統的知識產權管理一樣,數字資產確權從本質上需要由國家主導,制定政策法律統一系統地約束和監管,才能避免目前其他一些國家在相關技術和商業的探索中出現的混亂無序及大量投機行為現象的發生。
同時,需要針對數字資產的特點和新技術的發展趨勢,研究制定適合中國特色的智能合約機制,解決數字資產沒有實物形式的特點所產生的合同和產權確認問題,保障數字資產產權相關制度效率以及系統性和適用性。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