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風/文
元宇宙是什麼?按照我的理解,元宇宙是一個由分佈式網絡技術、分佈式賬本和分佈式社會/商業構成的三層架構。
首先,元宇宙是數字空間,是由一系列數字技術融合創新而來的數字空間。
其次,元宇宙也是一個虛擬世界。
最後,在這個虛擬世界裡,我們將構建出一個與現實宇宙相對應、相平行的宇宙。
元宇宙的經濟規則一定不同於互聯網的經濟規則,就好像互聯網的經濟規則不同於制造業的經濟規則一樣。
我認為,元宇宙有十大經濟規則。
一、經濟制度
從產權制度和資本收益分配制度看,我們可以粗略地將現有的經濟模式分為三種。
工業經濟模式或制造業經濟模式為『主街模式』,華爾街是金融資本,『主街』是工業和產業資本。
『主街模式』在產權上是集中的,資本收益是獨享的。
這個階段出現了很多大資本家,比如福特、卡內基和洛克菲勒等。
到了信息經濟模式即『矽谷模式』,產權是分散的。
『矽谷模式』很重要的一點是資本范圍擴大,不再局限於金錢的多少,知識也變成了資本的一部分。
任何有能力的人都可以寫商業計劃書,通過吸引風險投資來實現知識的變現。
『矽谷模式』讓股份變得非常社會化,知識作為一種資本可以代替資金來換取股份。
創始人保留一部分股權,經過A、B和C等輪次融資對股權的分散,還有很多股權會以員工期權的方式分配給員工。
所以,『矽谷模式』下不會有大資本家,大部分是職業經理人,也有『創始人+職業經理人』的結合,資本收益相應地從獨享變為分享。
在元宇宙經濟模式中,股權制度不一定存在,或者即使存在,價值也可能被大幅度削減。
所有的貢獻者、參與者等以利益相關者的身份,通過智能合約實現大規模協作,共享元宇宙所實現的價值,因此資本收益是共享的。
其中,還有一個重要概念發生了變化,即從『創始人』變為『發起人』。
在『矽谷模式』下,我們可以介紹自己是某公司的『創始人』,表示自己是以『Owner』《所有者》的身份擁有這家公司的。
但在元宇宙經濟模式下,無論是網絡還是自組織都不再屬於某個人,『發起人』隻是對組織有足夠大的影響力而已。
這就是利益相關者資本主義的概念,追求的是共同利益最大化,或者組織利益最大化。
二、經濟組織
中心化的公司組織將逐漸走向元宇宙的分佈式自治組織《DAO》。
按照新制度經濟學來看,公司組織的本質是,驅動力把外部市場功能內置到商業機構,以降低交易成本。
交易成本包括搜索成本、匹配成本、物流成本和支付成本等。
在作坊經濟時代,作坊完全依靠外部市場來交換,交易成本非常高。
公司組織在降低交易成本上是一大進步,但在架構上不斷走向分佈式。
公司組織在興起時,主要采取自上而下的決策機制,屬於U形結構。
隨著多元化發展,事業部出現了。
接著由於經濟全球化的趨勢,地區總部出現了。
事業部和地區總部慢慢分走集團總部的權力,出現了M形結構。
元宇宙中的DAO,本質上繼承了公司組織從集中式的U形結構走向分佈式的M形結構的趨勢。
DAO通過對智能合約可編程性的應用,可以內置貨幣和支付系統,以及資產交易和清結算系統。
總之,基礎經濟制度的不同將導致經濟組織出現巨大的不同。
股東資本主義以公司制建立商業組織,然後把權益份額化,變成股份;而在利益相關者資本主義下,不再有公司這種組織,而是變成DAO,並以代幣化《Tokenization》來給利益相關者分配組織的權益或者利益。
三、金融制度
元宇宙的資本市場和我們現在熟悉的資本市場不同,將來可能存在兩套資本市場體系。
第一,以工業經濟和互聯網經濟的股權制度和資本收益分配機制為基礎的股東資本主義,以及由此構建的股票市場。
股票市場讓資本變現,激勵大家拼命去創立新公司,創造新商業模式。
更多公司帶來更激烈的競爭,以及更新、更好的服務,使消費者從中受益。
第二,在元宇宙經濟的利益相關者資本主義下,基於智能合約的可編程貨幣和可編程資產將發揮重要作用,以實現利益相關者『持份』和共享資本收益。
在市場中交易的代幣《Token》,代表的不再是所有權,而是使用權。
這意味著通過代幣化,原來的所有權市場將演變成使用權市場。
因此,通過利益相關者資本主義,再配合新的商業組織DAO和新的代幣市場,我們有可能建立一個嶄新的金融市場體系,暫且稱之為去中心化金融《DeFi》。
四、價值創造規律
在制造業經濟中,價值創造規律即使公司股權價值最大化。
這就是所謂的股東資本主義。
互聯網時代已經不僅追求公司股權價值最大化,而且追求網絡價值最大化。
凱文·凱利舉過『傳真機效應』的例子。
你花200美元買了一臺傳真機,這是成本。
但是加入傳真機網絡後,你和其他人之間可以相互發傳真,你享有的網絡價值遠遠高於購買傳真機的成本。
不僅如此,別人買傳真機後,你因為有更多發傳真的選擇,也收獲了增值。
『傳真機效應』非常好地解釋了網絡價值的概念。
元宇宙是一個空間概念,包含數字空間、虛擬世界和平行宇宙等層次。
元宇宙在追求網絡價值最大化的基礎上,更進一步地追求整個空間價值最大化。
特別是,虛擬空間不受很多物理規則的限制,可以有更大的發展空間,支持更大的價值創造。
五、價值分配規律
制造業具有固定成本高、邊際成本遞增的特點。
汽車行業是制造業中的典型。
一款新車的設計研發成本可能高達10億美元甚至20億美元。
其中除了研發,還要經過工業化、制造樣車、修改設計和再制造樣車等漫長過程,而且每多造一輛車,必定會多一份成本。
所以,制造業經濟的定價模式基本是成本加成,不可能有免費模式。
到了互聯網時代,免費模式占據了主流,形象說法是『羊毛出在豬身上,由狗來買單』。
免費,是因為互聯網經濟的特點是高固定成本,但邊際成本遞減甚至趨近於零。
一個軟件一旦開發完成,無論是一個人用還是一千萬個人用,成本沒有顯著差別。
如此一來,就可以用『免費』方式使加入網絡的門檻變得非常低,進而快速聚集起流量,因此互聯網經濟也是流量經濟。
一些互聯網服務看上去免費,但免費的東西實際上可能比『物以稀為貴』的制造業產品還貴。
制造業企業最高是幾千億美元市值,互聯網公司可以有幾萬億美元的市值。
元宇宙是否屬於上述模式?我認為不屬於。
任何人都可以作為利益相關者參與元宇宙經濟,並按照一套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分配機制來享用大家共同創造出來的價值,真正實現產銷者合為一體。
我借用目前元宇宙商業中很熱的一個詞『X to Earn』《一切能在Web3.0時代獲得收益的行為》,改造為『Player to Earn』《參與者獲取收益》,指利益相關者賺取回報,共同分配元宇宙產生的價值。
六、關於『Player to Earn』中的『Player』
Player指元宇宙經濟中的利益相關者,包括開發者、創造者、貢獻者、消費者和投資者等。
所有參與者都是元宇宙的Player《參與者》,不再有股東這種獨立的分享者存在。
那麼他們『Play』《參與》什麼?就是作為參與者,只要做出了貢獻,無論是來自智慧、能力還是聲譽上的貢獻,都可以獲得一個NFT《非同質化通證》作為憑證。
NFT作為區塊鏈上發行的憑證,用來證明Player的貢獻。
七、關於『Player to Earn』中的『Earn』
Player在為元宇宙做出貢獻並得到NFT憑證之後,將通過Token經濟模型,賺取標準化的、份額化的Token。
可以說,元宇宙的基本商業模型應該是『Play NFT』,然後才是『Earn Token』。
區塊鏈作為分佈式賬本,就是為『Player to Earn』記賬用的。
我們現在已經看見一些『Player to Earn』的應用場景了,但隻是『小荷才露尖尖角』,將來還會有更大發展。
八、分佈式決策機制
元宇宙經濟的決策機制是去中心化/分佈式機制。
很多人對去中心化存在巨大誤解,認為去中心化就是抗審查、拒絕合規或拒絕監管。
其實去中心化真正的含義並非如此。
效率與公平是經濟學中一個永恒話題。
從經濟學角度看,中心化與去中心化各自代表著商業決策『效率與公平』的兩端:在需要強調效率時,應該采用中心化的決策機制,自上而下高效統一;如果要追求公平,應該征求更多人的意見,讓更多人參與表決,達成共識之後再付諸實踐。
元宇宙經濟的去中心化,隻是通過數字化技術引入一個更偏向於公平的商業決策機制。
在效率與公平之間,元宇宙的商業場景需要找到適合自己的平衡點——越是偏基礎設施的東西越要強調公平,越是到上層的應用則越要強調效率。
我相信,如果能打消外界對去中心化的誤解,那麼大家對區塊鏈和元宇宙的接受程度會提高很多。
九、元宇宙商業的價值捕獲
元宇宙與互聯網在產品和服務上是不同的。
當初在討論區塊鏈的時候,一直有人問:區塊鏈的殺手級應用是什麼?確實,與互聯網應用相比,區塊鏈好像沒有什麼『殺手級』應用。
要理解這個問題,需要分析協議層和應用層在價值捕獲上的分工。
互聯網是一個協議棧。
比如,TCP/IP《傳輸控制協議/網際協議》模型基於多重協議,依據IP來分配網址,依據TCP讓網址之間能夠交流。
互聯網是『瘦協議,胖應用』。
『胖』和『瘦』的區別在於是否具備捕獲價值的能力。
『胖應用』指互聯網應用層價值非常大,比如我們可以看到市值萬億美元級的大型互聯網平臺。
但是,TCP/IP、HTTP《超文本傳輸協議》和SMTP《簡單郵件傳輸協議》等都是開源、開放和無需許可的,都沒有內置Token,也都沒有辦法捕獲價值。
因此,互聯網是在『瘦協議』的基礎上做出很多『胖應用』。
互聯網經濟對協議層開發者不友好,這些開發者沒有一個人賺到錢,但互聯網在應用層卻是『大廠』層出不窮。
區塊鏈與互聯網一樣,也是一個協議棧。
比如,比特幣可以視為區塊鏈的貨幣協議,以太坊則可以視為區塊鏈的結算協議。
但區塊鏈的協議棧內置了貨幣系統和價值系統,變成了『胖協議,瘦應用』。
協議層本身就能捕獲價值,這是區塊鏈和互聯網最大的不同。
元宇宙的基礎設施協議也內置了貨幣系統和價值系統,在協議層也能進行價值創造。
而元宇宙在應用層將結合很多數字化技術,是一個空間概念,價值創造空間不亞於互聯網。
所以,元宇宙經濟可能的情況是『胖協議,胖應用』。
十、元宇宙顛覆制造業
前面提過,制造業的特點是固定成本高,並且邊際成本遞增,但在元宇宙裡面就不一樣了。
此處以寶馬用英偉達的Omniverse數字化平臺造車為例說明。
在沒有互聯網的時代,設計、制造一款汽車需要消耗大量人力、物力和時間,並且問題發現、設計升級和迭代等都必須借助實物來進行,因此打造一款新車的固定成本極其高昂。
寶馬在Omniverse數字化平臺上造車,從設計、仿真測試到開模、工業化和生產線佈局,統統都在數字化平臺上完成。
如此一來,設計和制造一款新車的研發成本、測試成本、產品化成本和規模化成本等都將大幅下降。
制造業歷來都是采用瀑佈式開發,一款產品必須先做到完美,然後才能投入市場銷售。
可是這種完美隻是廠家自認為的完美,不是客戶追求的完美。
大部分產品制造出來後未必能滿足客戶的需求,但是巨大的研發和制造成本已經發生。
廠家必須賣出大量產品《比如100萬臺以上》,才能收回研發成本。
如果換成用數字化平臺進行研發設計,就可以在軟件裡進行快速迭代,極大地壓縮固定成本,最後也許隻需賣出10萬臺就可以收回成本。
這樣有兩個好處:一是廠家可以更快盈利,二是消費者需求能夠得到更好的滿足。
這種快速迭代不僅是指硬件,軟件也是如此。
比如,智能聯網汽車。
我們常說,汽車從買來第二天就開始貶值。
但如果一輛汽車能智能聯網,隨著越來越多的車加入這個網絡,相互共享的信息增加,那麼也可以形成『傳真機效應』。
如此一來,制造業也能實現規模成本遞減和規模報酬遞增,這對制造業的價值分配規則將是一場巨大的顛覆。
以上是我理解的元宇宙的十大經濟規則。
預測未來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事情,我說的不一定對,但仍然想強調:元宇宙的經濟規則一定與互聯網不一樣,就像互聯網的經濟規則與制造業不一樣。
《作者為中國萬向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長,本文為《元宇宙經濟學》一書推薦序》